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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—2017年实施细则
2014-12-26 00:00  

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

 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全会、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南宁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,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依据中央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》、自治区党委《实施意见》和南宁市委《实施办法》,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一、总体目标要求

坚持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坚持依法治校、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、惩防并举、注重预防,扎实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,坚定不移转变作风,坚定不移反对腐败。经过5年的不懈努力,推进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,廉洁建设架构基本建成。消极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,党内作风建设得到深入推进,“四风”问题得到有效治理,党风政风有新的好转;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,纪律约束警戒作用有效发挥;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,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;风清气正的局面进一步形成,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。为我校永当高职排头兵提供有力保证。

二、狠抓作风建设

(一)认真落实中央的“八项规定”

各级领导干部要继续遵守中央“八项规定”,着力解决奢侈浪费问题。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,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,严格控制因公出国(境)团组数量和规模,规范公务接待,控制一般性支出。继续清理规范各类会议、论坛、庆典、表彰等活动,以及清退办公用房、私人会所会员卡、财政供养人员“吃空饷”等问题。(牵头部门:学校办公室;协办部门:财务处、后勤处、人事处、纪委办)

(二)坚决反对“四风”,开展“正风风暴”行动

坚决贯彻有关反对官僚主义、形式主议、享乐主义、奢靡之风的规定,牢牢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“四风”问题,一项一项整治,一个一个攻坚,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好转。以“正风风暴”行动为抓手,切实解决干部职工中存在的工作不主动、办事不用心、履职不尽责、作风不廉洁等问题,进一步端正“庸、懒、散、软、贪、腐”等各种不良作风。(牵头部门:学校办公室;协办部门:纪委办公室、党委组织部)

(三)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

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之风,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,坚持高标准、高质量、严要求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扎实开展学习教育,广泛深入征求意见,充分开展谈心活动,认真对照检查存在问题,组织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,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,带头深入基层,带头密切联系群众,带头解决实际问题。(牵头部门:学校办公室;协办部门:各二级学院、其它部门)

四)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

树立“廉洁从教”先进典型,弘扬爱岗敬业、廉洁从教的师德师风。在节日等关键节点开展教师不收礼、不办“谢师宴”活动,并在节后组织查验。严禁教职员工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,要求、暗示学生及家长支付应由学校教师承担的费用。严肃查处教师违规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等行为,坚决刹住送礼收礼不正之风。(牵头部门:纪委办公室、人事处;协办部门:各二级学院、其它部门)

(五)严明党的纪律。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财经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“信念坚定、为民服务、勤政务实、敢于担当、清正廉洁”好干部的“五条标准”,强加党员队伍建设。(牵头部门:纪委办公室;协办部门:党委组织部)

三、坚决反对腐败

(一)完善办案机制

1、加强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管理。健全信访举报受理网络平台,规范信访线索处置流程,完善信访管理内控机制,充分发挥信访线索在查办案件中的重要作用。对案件线索进行规范化管理,确保对每一件线索有效管控,坚持做到快进快出、快查快处。(牵头部门: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室;协办部门:学校办公室)

2、建立健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。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,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、工作、生活情况,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廉洁自律问题,争取早发现、早提醒、早纠正、早查处,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。对反映的问题线索,及时采取廉政提醒谈话、函询或约谈等方式,向本人和组织核实。加强诫勉谈话工作。(牵头部门:纪委办公室;协办部门:各二级学院、其它部门)

3、着力提升依法依纪办案水平。严格查办案件程序,严明办案纪律,确保依纪依法、文明办案。注重做好初核初查、外围调查取证等前期工作,实行“快进快出”,使所办案件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、定性准确,拟处理意见恰当,办案程序合法,不发生安全事故。落实“一案一整改”制度,及时剖析、通报典型案件,举一反三,推动建章立制,堵塞漏洞。充分发挥警示教育、完善制度、强化监督等治本功能。建立健全“一案双查”制度,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、严重违纪行为和教育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部门,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,又要倒查部门负责人的责任。(牵头部门:纪委办公室)

(二)严肃查处各类腐败行为

1、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。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重要任务,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。重点查处违反党纪政纪、涉嫌违法、贪污贿赂、权钱交易、腐化堕落、失职渎职的案件;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;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、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。(牵头部门:纪委办公室;协办部门:各二级学院、其它部门)

2、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腐败问题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,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对反映用人问题比较多的部门进行重点抽查。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,对跑官要官、拉票贿选、买官卖官等行为,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;对违规用人问题及时发现、严格问责,不仅查处当事人,而且要追究责任人,以铁的纪律确保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。(牵头部门:党委组织部;协办部门: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室)

3、严肃查纠教育乱收费突出问题。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,对于违规的二级学院或部门,取消其荣誉称号和评先评优资格,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。(牵头部门:财务处;协办部门:纪委办公室)

4、严肃查纠学术科研腐败突出问题。严肃查处学术论文剽窃、科研项目评审及科研经费使用中的腐败行为,坚决纠正在评审、评比、评估“三评”过程中的暗箱操作、徇私舞弊等损害公平公正的行为。(牵头部门:科技处;协办部门:财务处、纪委办)

5、严肃查纠招生考试突出问题。加大对单独招生的监督检查力度,严肃查处钱权交易等违纪行为,查处考试窃密泄密、违规办班等问题。(牵头部门:招生就业处;协办部门:纪委办)

6、严肃查处师德师风惩处力度。认真落实教育部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,对师德败坏行为零容忍,实行师德“一票否决制”。严禁教师体罚学生,严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行为。对师德败坏者决不姑息,坚决依法依规处理。对触碰师德底线的行为监管不力、包庇隐瞒的,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(牵头部门:人事处;协办部门:监察室、教务处)

四、有效预防腐败

(一)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

1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。发挥廉政教育基础性作用。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、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。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教育、党纪国法和廉政法规教育,把廉洁从政教育列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。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,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廉洁从政专题学习,落实校党政“一把手”、纪委书记每年至少给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党课。加强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,继续实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。(牵头部门:党委宣传部;协办部门:各二级学院、其它部门)

2、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。深入推进廉政文化教育进校园、进课堂。做到“四个结合”:一是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。要充分利用现有校园文化的平台,结合校训、校风和大学精神,着力对做人、求知、办事方面的意识和行为的引导与规范,提炼出更加准确、具南职特色的的廉洁文化的观念精神和价值取向。二是与学校素质教育相结合,将廉洁教育的有关内容纳入学校德育体系,使校园廉洁教育与办学中的日常工作实现无缝对接,让学生在学中感悟,在感悟中升华,真正提高教育的实效性。三是与开展“三风”建设相结合。校园廉洁文化建设要与党风廉政建设、行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,与校务公开、重大事项公示、大宗物品招投标等制度相结合,以一种党员、干部、广大师生乐于参与、易于接受的形式来增强教育的广泛性、深入性和有效性,树立党员、干部、广大师生“敬廉崇洁”的道德观,创造学校内部廉洁、清正、高效、守法的氛围。四是与廉政勤政相结合,大力营造“工作积极向上、处事公道正派、从政清正廉洁”的良好风气,使思想更加解放、办事更加高效、工作更加创新、作风更加务实、责任更加明确,为全面实施学校党委的战略部署、扎实推进现代高职建设服务。(牵头部门:学校办公室;协办部门:人文社科部、党委宣传部、教务处、人事处、团委、纪委办等)

3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。充分发挥新闻媒体、广播电视、网络、宣传栏、微博、微信等现代传媒平台,深入挖掘“廉洁从教”和“廉洁从学”事迹,积极宣传反腐倡廉政策及工作成效,营造崇尚廉洁、抵制腐败的舆论环境。(牵头部门:党委宣传部;协办部门:各二级学院、其它部门)

4、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教育。针对不同岗位、对象,开展分层分类教育,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,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工作合力。不仅将领导干部作为重点,还要加强对学术带头人、科研项目负责人、报帐员、采购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,加强纪律道德规范。同时,要重视大学生的廉洁自律教育,在学生入学教育、就业指导、课堂教学、业余党校等环节,引入廉洁教育课程,引导学生遵法守纪,防止学生中的腐败行为。(牵头部门:纪委办公室;协办部门:各二级学院、其它部门)

()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

1、建立健全“三公经费”管理制度。进一步完善差旅、因公出国(境)、公务接待、公务用车、会议活动、办公用房、资源节约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。制定和修订《南宁职业技术学院“三公”经费管理办法》、《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》、《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规定》等一系列制度,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。(牵头部门:学校办公室;协办部门:纪委办公室、财务处)

2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制度。加强作风建设,修订和制定《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问责暂行办法》、《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效能建设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南宁职业技术学院“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办事效率”不完全行为规则》、《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和考核办法》、《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》等一系列作风建设制度。(牵头部门:纪委办公室;协办部门:学校办公室)

3、建立健全重点领域监督制度。加强对重点岗位、重点领域的监督,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、教育经费管理、招标采购、内部审计、科研经费管理等领域的监管制度。在重点领域、重要部门和关键环节列出负面清单,明确不能为事项,形成不敢腐、不能腐和不想腐的有效机制。(牵头部门:纪委办公室;协办部门:后勤管理处、财务处、人事处、科技处)

(三)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

1、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。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,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、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、述职述廉、民主生活会、信访处理等监督制度。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。探索开展对二级学院、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查制度。(牵头部门:党委组织部、纪委办公室;协办部门:各二级学院、其它部门)

2、加强纪检监察。加强廉政监察、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,维护工作纪律,保证政令畅通。加强对学校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,提高工作效能;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,采取事后监督和事前、事中监督相结合的办法,实行动态监督管理,提高监督效力。(牵头部门:监察室;协办部门:各二级学院、其它部门)

3、加强审计监督。推进重大基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,深化财务预决算审计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部门审计,及时通报审计结果,跟踪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,积极发挥审计的监督预警功能。(牵头部门:审计室)

4、加强民主监督。通过“校长有约”、“师生沟通平台”、“纪检接待日”、邮箱举报、电话投诉、民主恳谈等形式,畅通自下而上的监督渠道;充分发挥教代会、工会、共青团和学生会组织的监督作用;重视发挥媒体、舆论监督作用。(牵头部门:学校办公室、纪委办公室;协办部门:各二级学院、工会、学工处、宣传部等其它部门)

5、建设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。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重点领域防控机制,加强廉政风险信息收集。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点,开展风险点跟踪分析研判,根据风险等级,实行相应的预警处置措施。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课题研究,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手段和风险评估指标体系。牵头部门:纪委办公室;协办部门:各二级学院、其它部门)

6、深化“阳光工程”建设。积极推进党务公开、校务公开等信息公开工作,加大重大决策、人事工作和财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力度,定期开展“三重一大”检查,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(牵头部门:学校办公室;协办部门:各二级学院、其它部门)

五、加强组织领导

(一)强化党委主体责任

学校党委和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,党委书记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,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、重点环节亲自协调、重要案件亲自督办;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“一岗双责”,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;学校党委要支持纪委认真履行职责,发挥监督执纪作用。(牵头部门:学校办公室;协办部门:纪委办公室)

(二)强化纪委监督责任

1、明确纪委的工作职责。要进一步明确纪委的工作职责定位,按照“转职能、转方式、转作风”的要求,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,发挥党内监督机关的作用,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。牵头部门:纪委办公室)

2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。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学习和培训力度,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调研制度、年度廉情报告制度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和制度创新,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。加强纪委委员、纪检委员的建设,明确职责和权利,充分发挥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作用。(牵头部门:纪委办公室;协办部门:各二级学院)

(三)强化部门“一岗双责”

1、增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合力。学校党委要牵头抓总,加强分类指导,纪委要抓好责任分解、组织实施,有序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。各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要落实责任,相互支持,相互配合,形成合力。牵头部门:学校办公室、纪委办公室;协办部门:各二级学院、其它部门)

2、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机制。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要根据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,结合实际,明确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,创造性开展工作,有重点、分步骤地推动惩防体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。要加强目标管理,适时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总结评估,督促任务落实。要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、奖励惩处、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。要制定责任追究制度,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,造成不良影响的,严肃追究领导责任。牵头部门:纪委办公室;协办部门:各二级学院、其它部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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